法治是乡村振兴重要保障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司法局发挥职能优势,把法治元素融入到乡村振兴大局中,推动“乡村振兴·法治同行”活动取得实效。
强化统筹将乡村振兴法治建设挺在前
一是找准定位。将“乡村振兴·法治同行”活动融入牡丹江市委、市政府“三农”工作总体布局中,把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纳入到全市乡村振兴“大盘子”,实现同频共振。针对特色农业、绿色种植等品牌优势,成立知识产权仲裁庭,发挥仲裁优势特点,护航特色农业发展,30多个农村合作社签订合同时约定仲裁协议。二是突出乡村治理法治化。以保障村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目标,以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为抓手,以解决人民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为着力点,聚焦人民群众法治需求,健全便民措施,使乡村振兴与法治同行。有7个法治乡村建设示范村推向全国;三是加强宣传和推进同步发力。在媒体建立“乡村振兴•法治同行”专栏,发表10余期工作动态,营造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浓厚氛围;制作1124块“乡村要振兴,法治要先行”12348宣传牌,在全市乡镇“民生服务窗口”和村“老年人活动中心”悬挂。
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表,对标对表,挂图作战,倒逼各部门按照推进表确定的任务和时限逐项落实。
强化供给打造乡村振兴法治建设主阵地
一是强化实体平台建设。全市建成1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、79个工作站、1034个服务室,实现全覆盖。法律服务职能下沉乡村,建立综合法律服务窗口,一体化服务,为乡村振兴提供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。二是强化农民获得感。成立专业人民调解组织11个,80名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参与调解;县级建立非诉调解中心,实现矛盾纠纷“一站式”受理、“一体化”调解;健全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联动联调机制,使矛盾纠纷见之于早、防止于小、化之于了,调解涉农纠纷2600余件,成功率93%以上;成立律师服务团队,通过法律顾问微信群为村民释法1000余人次,举办“送法惠民企•复产助春耕”公益法律体检活动11场;办理涉农公证1000余件,减免公证收费7万多元。三是强化法治乡村文化建设。开展“美好生活•民法典相伴”等活动,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600余户、乡村“法律明白人”1860余人;推广了村民评理说事点“法律之家”。林口县将法治理念贯穿书画之乡中,建设法治文化长廊、广场、公园等,着力打造法治文化主阵地。
全市县、乡、村建设法治文化阵地1000余处,做到群众出门有法、抬头见法、休闲学法。
强化服务让人民分享乡村振兴成果
一是让措施密联村民。降低法律援助困难条件为低收入家庭。将农民工和涉农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、土地纠纷、养殖种植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;对农村高龄、失能老人,留守妇儿和重度残疾人、脱贫不稳定户等,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。刘姓老人受雇摘松塔从树上坠落,造成二级伤残,生活不能自理,巨额医疗费没得到赔偿。海林市法援中心受理申请援助后,历经数月,帮其获得赔偿金152万元。二是让服务温暖村民。落实优先、重点、协作模式,对涉农案件实行受理、审查、指派、办理“四优先”;推进“放管服和减证便民”,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,实施法律援助全域通办模式;加强法援与公证、司法鉴定衔接,为乡村受援人减免公证、鉴定费9万余元。开展“乡村振兴·法治同行”活动以来,解答涉农法律咨询8145人次,受理涉农法援案件904件,挽回经济损失1078.49万元。(高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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